喜临门: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8-28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对公司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
子公司房屋租赁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已在召开本次董事会前就上述议案的具体情况向我们进行了说明。本次关
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晟喜华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晟
喜华视”) 的日常经营活动和办公需要,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且具有合
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美云、何元福、陈悦天
2018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