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8-28
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编号:2018-043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浙江晟喜华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喜华视”)向公司董事周伟成先
生租赁其所有的位于杭州市紫荆花路 2 号联合大厦 A 座 1101-1103 室的房屋(以
下简称“该房屋”)作办公使用,租期一年,年租金为 1,381,014 元。
公司董事周伟成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累计发生租赁资产产生的关联交易金
额共计 36 万元,未达到 3,000 万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
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晟喜华
视向公司董事周伟成先生租赁其位于杭州市紫荆花路 2 号联合大厦 A 座 1101-
1103 室的房屋做办公使用,租期一年,年租金为 1,381,014 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关系
周伟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10.1.5 之规定,周伟成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与
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累计说明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累计发生租赁资产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共计 36 万元,未达到 3,000 万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因此,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本次交
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周伟成先生,男,中国国籍,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晟喜华视
董事长兼总经理,截止本公告日,其持有公司股票12,658,69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3.21%。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类别:向关联人租入资产。
(二)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租赁标的为位于杭州市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1101-1103室,根据公
司2015年2月26日与周伟成及兰江签署的《关于浙江绿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协议》的约定,涉及本次租赁的房产若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取得该等房产的权
属证书,则周伟成需向晟喜华视回购该等房产。因上述房产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取
得权属证书,晟喜华视与周伟成按约定签订了《房产购买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8)),截止本公告日,周伟成已全部支
付完毕全部房产回购款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晟喜华视与周伟成先生的房屋租赁费用以租赁房产所在地独立第三方市场
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政策依据市场化原则,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
符合交易公平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合同主体:出租方为周伟成;承租方为晟喜华视。
2、租赁标的:杭州市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1101-1103室,该房屋面积为
1051平方米。
3、租赁期限:租赁期为一年,自2018年8月25日起至2019年8月24日止。
4、租金:每平米每天3.6元,即年租金1,381,014元。
5、租金支付:第一期租金于2018年9月15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支付时间
为到期前十五日。
6、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
违约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若违约金不足弥补无过错方损失,则违约
方还须就不足部分支付赔偿金。
7、合同生效时间: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满足晟喜华视的日常经营活动和办公需
要,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伟成先生在董事
会审议该项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何美云、何元福、陈悦天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在审核后发布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
本次晟喜华视租赁办公场所,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办公需要,租金以租
赁房产所在地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租金价格公平合理,
符合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7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涉及关联交易的
议案》,公司董事周伟成先生自本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为晟喜华视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借款;2018年7月12日,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周
伟成先生自本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为晟喜华视提供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借款。年初至披露日,周伟成先生累计为晟喜华
视提供关联借款的总金额为550万元。
除上述情况及本次交易外,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周伟成先生未发生其
他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晟喜华视和周伟成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