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18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就该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美云、何元福、陈悦天
2020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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