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3-10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
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及公司发展
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0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有三名独立董事,分别是何元福先生、王浩先生和陈悦
天先生,由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何元福,男,1955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12年1月退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同时
担任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处主任科员,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浙江省
财政干部教育中心主任,浙江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副校长等职务。
王浩,男,1974 年 7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深圳市杰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
州汇动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湖南汇动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长沙迅
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曾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海外销售经理及分公司总
经理、深圳世纪海翔投资集团投资总监。
陈悦天,男,1986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辰海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海脉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声曜文化传播有限公
司董事、上海原际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曾任摩根士丹利信息技术(上
海)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赛博艾坚特(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分公
司投资经理,创新工场投资总监,鼎晖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人等职务。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和履职情况
(一)本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召开7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我们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
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情况,董事会上我们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
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从法律、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对公司的关联交易、
授信担保、会计政策变更、出售股权等方面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2020年公
司董事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
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应出席 实际出
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何元福 7 7 0 0 2 2
王浩 7 7 0 0 2 2
陈悦天 7 7 0 0 2 1
(二)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勤勉尽责,准时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业委员会会
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和相关文件,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专业看法和建
议,关注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对提
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本年度董事会的所有议案我们经过谨
慎、细致地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在会前进行了认真审阅,诚实、勤
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时间 独立意见涉及事项
1 2020年4月28日 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聘请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及内
控报告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聘请2020年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
机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度公司及
所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
票、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董事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借款涉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发表对外担保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 2020年7月17日 对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 2020年10月9日 对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对公司出售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出售子公司股权后形
4 2020年12月9日
成对外借款及关联担保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我们认
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是在程序合法
的前提下进行的,定价公允、合理,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关联董事都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各项关联交易未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为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
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担保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不存在违法违规
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严格控
制对外担保风险,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我们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
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
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违规行为;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依法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
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披露了《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业
绩预盈公告》,业绩公告的发布不存在提前泄露的情形,符合上市规则的要求。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及公司相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符合公司实际,能够更好地激励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管人员勤勉尽责。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报和内控
审计机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且在其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
审计服务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允、客观的原则,具有较强的执业能力和勤勉尽责的
工作态度。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19年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我们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现金分红政策相关规定,且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现状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始终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关注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0年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没有出现重大
差错更正、重大信息遗漏补充等情况。
(十)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了各自职责。报告期内,董事
会及专门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工作细则的要求,依法合规地开展工
作,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对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提供了
有效的专业建议,协助了董事会科学决策。
(十一)内部控制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贯彻实施《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
力,督促公司内控工作机构,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暂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
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任职期间,在公司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下,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
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同时,我们将进一
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和交流,关注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情况,
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董事会的决
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元福、王浩、陈悦天
2021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