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1-09-02
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公告编号:2021-039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通过
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阿裕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
会议的董事 9 名。本次会议通过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
值,同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骨干员工利益有效结合,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
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
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
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5、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金额为准,本次
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若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0.77 元/股,本次回购资金下限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资金上限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分别进行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回购资金 15,000 万元(含) 回购资金 20,000 万元(含)
占公司总 拟回购资 占公司总 拟回购资 回购实施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拟回购数量
股本的比 金总额 股本的比 金总额 期限
(股) (股)
例(%) (万元) 例(%) (万元)
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
用于实施员
3,679,176 0.95 15,000 4,905,567 1.27 20,000 股份方案之
工持股计划
日起 12 个
月内
合计 3,679,176 0.95 15,000 4,905,567 1.27 20,000 /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
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
利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6、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40.77 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决议日的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
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
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8、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顺利完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回购股
份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在回购时间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
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
购方案;
(4)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
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6)办理其他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