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公告编号:2022-017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 2021 年 11 月 1 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实施问答,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 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2021 年 11 月 1 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实施问答(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指出“通常 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 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 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 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公司实际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自 2021 年半年度起将相 关运输成本当作合同履约成本处理,公司将继续按照财政部会计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编制 2021 年年度报告及以后期 间的财务报表。 (二)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 会〔2021〕35 号),鉴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颁布及修订,本公司对会计政策 1 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 公司本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2022 年 4 月 19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中 关于运输成本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处理的要求,对 2020 年度及 2021 年一季度相关 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和核算,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调整前金额 变更影响金额 调整后金额 合并利润表 营业成本 3,724,931,392.76 192,981,651.01 3,917,913,043.77 销售费用 907,137,780.28 -192,981,651.01 714,156,129.27 母公司利润表 营业成本 1,597,940,116.34 39,953,692.02 1,637,893,808.36 销售费用 216,049,297.71 -39,953,692.02 176,095,605.69 2021 年一季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调整前金额 变更影响金额 调整后金额 合并利润表 营业成本 819,295,003.84 40,121,098.21 859,416,102.05 销售费用 267,351,273.94 - 40,121,098.21 227,230,175.73 母公司利润表 营业成本 433,358,271.97 19,040,043.15 452,398,315.12 销售费用 78,153,927.62 - 19,040,043.15 59,113,884.47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 2 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财经法规的行为,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法规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其决策程序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