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北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08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事项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激励对象马艳骅、刘洋、李娜、张苏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对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事项,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
中增加:“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汽车空调和压缩机(除特种设备)、汽车空
调系统及其配件、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和销售”。本次增加营业范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我们仔细查阅了本事项的相关资料及其文
件,认为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法人治理规范,没有
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薛文革                         贾建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