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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16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019 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9,900 万元,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
定。上述额度内使用金融机构信用,除用公司和子公司资产抵押担保外,可由公
司或子公司互相提供信用担保,或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我们认
为:此议案满足了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配套资金,并考虑了生产经营规
模进一步扩大的空间,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 2019 年度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总
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总额度的
议案,公司计划 2019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
押、质押等),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担保(担保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两项额度不能调剂。
    我们认为:公司现在处于高速发展期,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
项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总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 2019 年拟使用不超过 2 个亿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
度内,公司拟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
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任意时
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得超过 2 个亿,同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
责具体实施现金管理工作。
    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以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事项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激励对象李彩丽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
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对回购事项的规
定实施回购注销。
    五、关于修改注册资本的事项,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象马艳骅、刘洋、李
娜、张苏、李彩丽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公司
股 份 总 数 将 由 359,114,653 股 变 更 为 359,014,653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359,114,653 元人民币变更为 359,014,653 元人民币。本次修改注册资本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我们仔细查阅了本事项的相关资料及其文
件,认为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法人治理规范,没有
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薛文革                         贾建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