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复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了解股票异常波动有关情况的函 公司董事会: 公司股票在 2019年4月4日、4月3日、4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上述情况本人已知悉。 本人作为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经自查确认,作为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除已公告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三方不存在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 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 项。 靳 坤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