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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特科技: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22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2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2 月 2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路 1018 号,上海龙之梦万丽酒店,10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8,211,45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858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3 人,董事长靳坤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独立董事贾建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会主席许振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监事曹青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徐鸿飞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张艳女士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8,136,355 99.7338           75,100    0.2662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关于选举倪宇         28,137,356       99.7373 是
                泰先生为公司
                独立董事的议
               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更换会计         0 0.0000 75,10 100.000        0     0.0000
        师事务所的议                        0       0
        案
2.01    关于选举倪宇     1,001   1.3328
        泰先生为公司
        独立董事的议
        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 需要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晓恬、陈苗。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