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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特科技:北特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2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下午 3 点整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
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以电话告知。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
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
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
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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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核实后,认为: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
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确定首次授权日为 2022 年 4 月 21 日。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4 月 21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6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245.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21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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