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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特科技: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29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6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2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路 1018 号,上海龙之梦万丽酒店,

   10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2,594,454.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0.236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4 人,董事长靳坤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潘亚威先生、曹青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刘功友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经理徐鸿飞先生列席
          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收购江苏尔华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4,745,699 99.7770          100,000    0.223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       关于拟收购江苏尔 44,466,149             99.7756     100,000        0.2244         0     0.0000
        华杰能源设备有限
        公司部分股权并增
 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需要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思静律师、王俊峰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9 日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报备文件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