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特科技:北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6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北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
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
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认真研究,现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审核了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中汇”)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认为:中汇具备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对上市公司提供年度
审计的经验与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
公司拟续聘中汇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
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意见。
独立董事:贾建军 倪宇泰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