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9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制度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万盛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认真审
阅会议议案及其附属文件,基于独立、审慎判断,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
《关于公司签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我们在本次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重
组事项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听取了公司的相关说明,也与公司负责人员进行了必
要的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终止本次重组的原因。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终止本次重组
相关议案,我们已予以事前认可。
二、由于本次交易推进期间二级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动,与制定重大资产重组
草案时的内部外部环境已发生了重大变化。为适应市场环境变化,交易对方需要
对本次重组业绩承诺相关条款进行调整,但交易各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若继续
推进本次交易不利于有效维护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在内的所有股东利益,公司决
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公司终
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终止程序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安排,并同意董事会
将终止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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