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万盛”)、 昇显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昇显微电子”) 本次担保金额: 江苏万盛 7,000 万元人民币,昇显微电子 5,000 万元人 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昇显微电子的担保由除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按 对应比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保证合同》的 41%,反担保方式 为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履行保证责任之日起两年。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江苏万盛及昇显微电子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总额 12,000 万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公司拟为江苏万盛及昇显微电子提供额度 不超过 12,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江苏 万盛提供不超过 7,000 万元(含)的担保,该笔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 存在反担保情形;为控股子公司昇显微电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的担保,昇显微电子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约定如出现担保损失,担保损失由控 股子公司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该笔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供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泰兴经济开发区沿江大道北段 8 号 法定代表人:龚卫良 注册资本:16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07 日 营业期限:2015 年 12 月 07 日至****** 经营范围:一般化工产品(特种脂肪胺产品和腰果酚产品)的生产、研发、 销售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江苏万盛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9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42,169,382.21 584,783,284.86 负债总额 474,111,658.29 413,036,570.49 银行贷款总额 231,000,000.00 231,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54,163,874.45 193,141,702.18 资产净额 168,057,723.92 171,746,714.37 2018 年度 2019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07,888,815.05 84,772,750.03 净利润 11,190,551.98 3,689,692.23 2、被担保人名称:昇显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苏州市高新区竹园路 209 号 4 号楼 1905 号 法定代表人:高献国 注册资本:35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 年 09 月 28 日 营业期限:2018 年 09 月 28 日至 2038 年 09 月 27 日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通信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集成电路的 研发、设计、委托生产和销售;并提供以上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 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 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昇显微电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59% 股 权。 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9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035,809.06 14,781,826.95 负债总额 9,480,208.24 3,947,229.60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9,480,208.24 3,947,229.60 资产净额 5,555,600.82 10,834,597.35 2018 年度 2019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净利润 -9,734,399.18 -5,571,003.47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 2、担保期限:24 个月; 3、担保金额:昇显微电子 5,000 万元,江苏万盛 7,000 万元; 4、反担保情况:昇显微电子的担保由其它股东按对应比例提供反担保,反 担保金额为《保证合同》的 41%,反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履行保证 责任之日起两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情况以签订的担 保协议为准。最终实际签订的担保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总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办 理上述授信及担保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 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为江苏万盛及昇显微电子担保有助于其高 效、顺畅地筹集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江苏万盛及昇显微电子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担保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合法有效;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 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 3、本次担保是因为全资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全资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8,750 万元(均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14%;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 0 元。除此之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