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5
点 30 分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
料于 2019 年 4 月 9 日以信息平台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
际参加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计提后
有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
况。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
行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为执行新会计政策,所做的相应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53,073,101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5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37,960,965.15元,剩
余未分配利润348,788,026.3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4股。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①《2018 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②《2018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③《2018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
④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①《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②《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③《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
司 2019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
④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公司 2018 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及原股东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
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
者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 万元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