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投 资”)持有公司股份 104,519,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15%。公司实际控制 人高献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9,183,8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2%;实际控制 人高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220,4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4%;实际控制人 高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03,9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2%;实际控制人高 远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025,3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实际控制人郑 国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306,7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股公司股份 157,760,1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51%。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董事、总经理周三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275,74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68%。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郑永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73,6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万盛投资、高献国、高峰、高强、高远夏、 郑国富)计划自 2020 年 11 月 23 日-2021 年 5 月 22 日期间,拟采用协议转让方 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7,900,000 股,转让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 1 总股本的 5.16%。 2、周三昌先生计划自 2020 年 12 月 9 日-2021 年 6 月 7 日期间拟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1,1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32%。具体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3、郑永祥先生计划自 2020 年 12 月 9 日-2021 年 6 月 7 日期间拟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46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0.13%。具体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股权激励回购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事项,上述减持股份 数量维持不变,减持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例 5%以上第一大股 万盛投资 104,519,800 30.15% IPO 前取得:104,519,800 股 东、控股股东 5%以上非第一大 IPO 前取得:26,528,064 股 高献国 股东、实际控制 29,183,854 8.42% 非公开发行取得:464,636 股 人、董事长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191,154 股 5%以下股东、实际 IPO 前取得:9,600,668 股 高峰 控制人、副董事 11,220,401 3.24% 非公开发行取得:619,514 股 长、副总经理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000,219 股 IPO 前取得:1,720,180 股 5%以下股东、实际 高强 2,503,948 0.72% 非公开发行取得:309,756 股 控制人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474,012 股 IPO 前取得:2,495,240 股 5%以下股东、实际 高远夏 5,025,378 1.45% 非公开发行取得:1,353,018 股 控制人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177,120 股 5%以下股东、控制 IPO 前取得:815,280 股 郑国富 5,306,764 1.53% 控制人 非公开发行取得:4,491,484 股 IPO 前取得:6,323,676 股 5%以下股东、董 周三昌 9,275,748 2.68% 非公开发行取得:2,478,060 股 事、总经理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474,012 股 5%以下股东、董 IPO 前取得:510,689 股 郑永祥 1,873,620 0.54% 事、副总经理 非公开发行取得:1,362,931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2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一致行动协议、高献国家族 万盛投资 104,519,800 30.15% 成员为万盛投资实际控制 人 一致行动行协议、实际控制 高献国 29,183,854 8.42% 人 一致行动行协议、高献国之 高峰 11,220,401 3.24% 胞弟 第一组 一致行动行协议、高献国之 高强 2,503,948 0.72% 胞弟 一致行动行协议、高献国之 高远夏 5,025,378 1.45% 父 一致行动行协议、高献国妻 郑国富 5,306,764 1.53% 子之胞兄 合计 157,760,145 45.51%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高远夏 3,299,960 0.95% 2019/7/19 ~ 11.21-12.04 2019 年 6 月 28 2019/12/30 日 周三昌 1,570,000 0.45% 2020/6/11 ~ 13.45-13.45 不适用 2020/6/12 郑永祥 623,000 0.18% 2019/12/22 ~ 11.60-11.60 不适用 2019/12/23 注:以上减持比例以及当前持股比例均按照公司最新股本计算。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拟减持股份来源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因 区间 万 盛 投 不超过: 不超过: 协议转让减 2020/11/23 按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前 自身资金 资 、 高 献 17,900,000 5.16% 持,不超过: ~ 价格 持有股份、非公 需求 国、高峰、 股 17,900,000 2021/5/22 开发行股份、集 高强、高 股 中竞价交易取得 远夏、郑 及资本公积转增 国富 股本 周三昌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0/12/9 按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前 自身资金 3 1,100,000 0.32% 持,不超过: ~2021/6/7 价格 持有股份、非公 需求 股 1,100,000 开发行股份、集 股 中竞价交易取得 大宗交易减 及资本公积转增 持,不超过: 股本 1,100,000 股 郑永祥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0/12/9 按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前 自身资金 460,000 股 0.13% 持,不超过: ~2021/6/7 价格 持有股份、非公 需求 460,000 股 开发行股份、集 大宗交易减 中竞价交易取得 持,不超过: 及资本公积转增 460,000 股 股本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控股股东万盛投资承诺: 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在所 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相应调整), 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在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实际控制人高献国、高远夏、高峰、高强、郑国富承诺: 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在所 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相应调整), 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0%。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 4 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在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董监高承诺(高献国、高峰、周三昌、郑永祥):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周三昌先生、郑永祥先生根据自 身资金需求及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 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周三昌先生、郑永祥 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 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 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8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