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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11-18  

                        证券代码: 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2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召开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 1986 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 30
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
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 年 9 月 8 日,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 年 3 月 2 日,信永中和由有限责
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
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注册资本:3,600 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
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
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
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
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 23 家境内分所。
    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信永中和成都分所承办。信永中和成都分所成立于
2005 年 8 月 11 日,系信永中和在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位于成都市高新区交子
大道 88 号中航国际广场 B 座 8 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052546574C,
已 取 得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
110101365101)。信永中和成都分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已按
信永中和统一的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
    2、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是叶韶勋先生,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合伙人(股东)
228 人,注册会计师 1,814 人(较 2019 年末增加 148 人)。从业人员数量 5,919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800 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 27.59 亿元,净资产为 1.23 亿元。
    信永中和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00 家,收费总额 3.47 亿元,涉
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房地产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交通运
输与仓储物流业、金融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资产均值在 195.98 亿元
左右。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
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 亿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七次,无
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郭东超,注册会计师,合伙人,从业时间 34 年,长期从事审
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
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独立复核合伙人:王仁平,注册会计师,合伙人,从业时间 23 年,长期从
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如昌,注册会计师,从业时间 16 年,长期从事审计及
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签
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
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
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以信永中和的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
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2020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85 万元(不含税),
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65 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不含税),
与上一年审计费用相同。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进行
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
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在以
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工作。为保持审
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质,在担
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表现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
神,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
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进行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
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0 年度财务审
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