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1-30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浙江临海
二零二一年二月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提请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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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 年 2 月 19 日下午 13:30 签到时间:13:00-13:30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临海市两水开发区聚景路 8 号)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一、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1、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递交身份证明材
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2、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3、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4、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二、宣读会议议案
议案 1:《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 2:《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 3:《关于提请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审议、表决
1、针对大会审议议案,对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2、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3、计票、监票
四、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1、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五、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1、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2、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六、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1、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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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4、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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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
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
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
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在参会登记时间内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
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
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表决和发言。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
状态。
四、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
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
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
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
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
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
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
处理。
六、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3 个议案,均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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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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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
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层及核心骨干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形成“着眼未来、利益共享、
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提升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
展,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拟订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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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配合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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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提请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
量和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
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相关协议书或确认文
件;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
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办理已身故
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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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
协议;
(11)授权董事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
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
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登记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
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
宜;
(13)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期间。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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