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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2021-02-02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 日披露了《浙
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对部分内容作更正,详细情况如
下:
       一、“第六节后续计划”之“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
负债处置或者其他类似的重大计划”
       更正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对上市公司
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暂无对上
市公司以资产购买或资产置换等方式实施重组的计划。

    如果届时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更正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对上市公司
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没有对上
市公司以资产购买或资产置换等方式实施重组的计划。

    如果届时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第六节后续计划”之“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更正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结果对上市
公司章程中的股本和股本结构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南钢股份将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提议修订上市公司章程(如需)并对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进行改选,详见本节之“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
整计划”的相关内容。
     除上述情形以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章
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上市公司章程需要进行修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结
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按照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需要,制订章程修改方案,依法
履行程序修改上市公司章程,并及时进行披露。”
     更正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结果对上市
公司章程中的股本和股本结构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南钢股份将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提议修订上市公司章程(如需)并对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进行改选,详见本节之“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
整计划”的相关内容。
     除上述情形以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章
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上市公司章程需要进行修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结
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按照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需要,制订章程修改方案,依法
履行程序修改上市公司章程,并及时进行披露。”


     三、“第六节后续计划”之“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的重大变动
情况”
     更正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为保持上市公司机构和人员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
务人暂无对现有公司组织结构和员工进行重大调整和变动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更正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为保持上市公司机构和人员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对现有公司组织结构和员工进行重大调整和变动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四、“第六节后续计划”之“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更正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
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或因监管法规要求需要对
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更正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
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或因监管法规要求需要对
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第六节后续计划”之“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
响的计划”
     更正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
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
组织机构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
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更正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对
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
组织机构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
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财务顾问已出具核查意见,相应在本次更正后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
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同步披露,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公告其余内容不变。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