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
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一)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
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的主要内容
1.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 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8〕35 号)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修订)》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
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
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
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
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
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
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
项目金额,可对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该准则对 2021 年年初的留存收益无
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无重大影
响。
三、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对公司
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为执行新会计政策,所做的相应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