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3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万盛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 2023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利用 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本次证券投资事项的表决程 序合法合规,公司制定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内控程 序健全。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