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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03-28  

                        公司代码:603010                                                公司简称:万盛股份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浙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张家港
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万盛股份(香港)有限公司、Wansheng Material
Science (USA) CO.,LTD 、Wansheng Europe B.V.、WANSHENG EUROPE (UK) LIMITED、山东万盛新材料
有限公司、上海鑫鸿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88.51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4.62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治理结构、组织机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
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信息披露。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全资子公司的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福建中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汉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济宁汉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
本年度新收购主体,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2011 年第 1
期,总第 1 期)》问题四,上市公司在报告年度发生并购交易的,豁免本年度对被并购企业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
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           错报>5%                2%<错报≤5%            错报≤2%
 资产总额           错报>1.5%              0.5%<错报≤1.5%        错报≤0.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②外
                    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③已经发现并报告
                    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重要缺陷           ①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未建立反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
                    控制措施;③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
                    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           错报>5%                2%<错报≤5%            错报≤2%
 资产总额           错报>1.5%              0.5%<错报≤1.5%        错报≤0.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
                   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
                   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
                   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现少量一般缺陷,但对本公司经营管理不构成实质性影响。本公司高度重视这些
事项,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持续改进和完善内部管理控制。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现少量一般缺陷,但对本公司经营管理不构成实质性影响。本公司高度重视这些
事项,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持续改进和完善内部管理控制。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未发现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和重要缺陷。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未发现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对待个别有待完善的事项,公司已经识别并责成相关部门及人员采取
了积极的改进和控制措施,对本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均不构成实质影响。
2023年,公司将从制度、流程、系统等方面进行持续优化,提升内部控制执行效果,促进公司健康、持
续的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高献国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