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 一、 关于公司拟放弃产业投资基金出资份额的优先购买权暨构成关联交 易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 我们对本次董事会拟审议的关于公司拟放弃产业投资基金出资份额的优先 购买权暨构成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真审阅了该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 料。我们对本次交易表示认可。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它有关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 响。同意公司放弃产业投资基金出资份额的优先购买权,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 2021 年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唐功远、曹红、沈玉平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