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讯科技: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2022-04-25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公司拟提交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现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事
前认可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
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及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等方
面均表示满意。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 2022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
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
认真审阅了该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现发表
意见如下:该等交易事项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该等交易事项遵
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
方式定价,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形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
三、 关于为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宜事前认可的意见
被担保人意大利 EEI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或子公司单独或共同为其提
供授信担保或非融资性保函等事宜,有助于解决其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关联方 RED FACTOR (HK) LIMITED 依其对意大利 EEI 持股 49%比例对本次
担保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该等交易事项是公司
因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融资由股东提供担保需要而发生的,不存在通过此项
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功远、曹红、沈玉平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