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07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3-013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变更了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 15 号》,其中“关于企业将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
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
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
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
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
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
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运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事项。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