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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衡设计:关于2018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8-12-06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18-068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本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3元/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按本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10,000万元测算,预计
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67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9%;按本次回购资金最低
人民币3,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3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比例0.8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最终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
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
   2、邮编:215123
   3、联系人:证券法务与投资管理部
   4、联系电话:0512-62586618
   5、传真:0512-62586259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