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衡设计: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19-025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7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
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7 年
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6 月 8 日
相关公告)
   2、2017 年 6 月 26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7 年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6 月 27 日相关公
告)
   3、2017 年 6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名单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中两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被公司取消获授股票期权资格和一名激励对象由
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会议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
和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30 人调整为 127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 429.8 万份调整为 418.6 万份。(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6
月 27 日相关公告)
   4、2017 年 6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6 月 26 日,向
127 名激励对象授予《2017 年期权激励计划》中的 418.6 万份期权,行权价格为 17.7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6 月 27 日相关公告)
   5、2017 年 8 月 22 日,公司办理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25 日相关公告)
   6、2018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
公司《2017 年期权激励计划》中发生派发股票红利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7.76 元/股调整为 17.46 元/股。(具体
内容详见 2018 年 8 月 28 日相关公告)

    二、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根据《2017 年期权激励计划》“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

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

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王开放、赵栋、曹锋、俞子立、王佳成、沈维健、夏雨、

金旻、郭一峰、刘悦、邸云卫、向红、常瀚、叶云山、张晓萍、王迅飞、曹喆、宗晨、

江淼共计 19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行权条件,其对应的已获授未行权的 59.7 万份股票期

权予以注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后,公司 2017 年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数量为 358.9 万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的有关规定,安排人员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17年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
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注销上述已授予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2017年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19名激励对象因不符合激励条件,
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9.7万份应予以注销。董事会本次关于注销上述
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已根据《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了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本次注销部分已
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