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衡设计: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票事宜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08-27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19-056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票事宜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
议案》。
根据《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于吉鹏先生因离职已
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本次
注销已授出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10万股,共涉及股权激励对象1人。以上事项
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8月27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
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
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
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
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
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
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
2、邮编:215123
3、联系人:证券法务部
4、联系电话:0512-62586618
5、传真:0512-62586259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