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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衡设计: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13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年1月12日,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议案,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中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1、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合法合规。
    2、公司回购股份是基于公司股价处于较低水平,不能正确反映公司的价值。公司
回购股份的实施,将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
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
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资
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预案是可行的。
    4、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预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认可本次回购股份预案。


                                             独立董事:杨海坤、龚菊明、贝政新
                                                             2021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