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衡设 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1、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35,987,700.00 元,占净资产比例 为 2.57%,均为对全资子公司中衡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 担保。 3、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了《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 担保的审批程序及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海坤、龚菊明、贝政新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