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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衡设计:中衡设计关于开展应收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2022-05-21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2-041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加速资金周转,公司拟与宿迁产发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发保理”或“保理商”)开展无追索权应收款保理业
       务,将公司对关联方宿迁新盛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街
       文旅”)在《新盛街片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项下未来形成的应收款总
       计 9000 万元转让给产发保理(根据应收款的形成节点分批实施),融资合计
       9000 万元,保理融资使用费及保理手续费由新盛街文旅支付给产发保理。如
       产发保理在应收款到期前未从新盛街文旅处及时足额收回应收款,或新盛街
       文旅发生信用风险未按基础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应收款时,产发保理应向
       新盛街文旅主张应收款债权,不得向中衡设计主张。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按“关联交易”对上述交易进行审议,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概述

    2021 年 6 月,公司中标关联方新盛街文旅的新盛街片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并与新盛街文旅签署《新盛街片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公告编号:2021-
034)。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加速资金周转,公司拟与产发保理开展无追索
权应收款保理业务,将公司对新盛街文旅在《新盛街片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项下未来形成的应收款总计 9000 万元转让给产发保理(根据应收款的形成节点分批
实施),合计融资 9000 万元,保理融资使用费及保理手续费由新盛街文旅支付给产发
保理。
    在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公司董事对
上述协议进行了认真讨论,关联董事冯正功、张谨、陆学君、张延成在表决时按规定
作了回避,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及其他交易方介绍

    1、关联方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宿迁新盛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其为公司关联
方苏州工业园区中衡衡利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的控股子公司。
    宿迁新盛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注册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市府东路 B3 幢 12 铺
    2)法定代表人:张延成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2MA22L53MXW
    4)注册资本:10409 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成立日期:2020 年 09 月 29 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旅游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
营业性演出;演出场所经营;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
游览景区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
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
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服装服饰出租;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休闲娱乐用品设备
出租;租借道具活动;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摄影扩印服务;服装服饰批发;
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
服务;停车场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
术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艺术品代理;销售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旅客票务代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架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苏州工业园区中衡衡利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5,309.00          51%
          宿迁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
    2                                                      5,100.00          49%
                国资委下属国有独资公司)
                                                          10,409.00         100%

    9)主要财务数据: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12.57 亿元、净资产
9,120.44 万元,2021 年净利润-1,288.56 万元(未经审计);截止到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为 15.41 亿元、净资产为 8,095.18 万元,2022 年 1-3 月营业收入 1.14 万元、
净利润为-1,825.23 万元(未经审计)。
    2、其他交易方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其他交易方为宿迁产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产发保理基本情况如下:
    1)注册地址:宿迁君临国际 C 幢 9016 室
    2)法定代表人:冒酉飞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2060165931K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26 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股权架构: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份。
    9)主要财务数据: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1.12 亿元、净资产
1.07 亿元,2021 年营收 600.17 万元、净利润 272.6 万元(未经审计);截止到 2022 年
3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2.06 亿元、净资产为 1.08 亿元,2022 年 1-3 月营业收入 295.19
万元、净利润为 153.57 万元(未经审计)。
    三、保理业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1、应收账款债权人: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应收账款债务人:宿迁新盛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3、保理商:宿迁产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4、保理方式:应收款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如产发保理在应收款到期前未从新盛
街文旅处及时足额收回应收款,或新盛街文旅发生信用风险未按基础合同约定按时足
额支付应收款时,产发保理应向新盛街文旅主张应收款债权,不得向中衡设计主张。
    5、保理额度:中衡设计将对新盛街文旅在《新盛街片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合
同》项下未来形成的应收款总计 9000 万元转让给产发保理(根据应收款的形成节点
分批实施),合计融资 9,000 万元。中衡设计、新盛街文旅、产发保理每次签订《提
款申请暨确认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产发保理放款。
    6、保理融资期限为:12 个月
    7、保理融资使用费率为:6.5%(年化);保理手续费为:1.5%。保理融资使用费
及手续费由新盛街文旅支付给产发保理。
    8、生效时间:经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争议解决:凡由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提交保理商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四、办理保理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应收款保理融资业务,收回 100%应收款金额且不承担保理融资任
何手续费及融资使用费等,有利于公司加速资金周转,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
利益,对公司经营具有积极意义。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进行上
述交易而对当事对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了解了相关事宜,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本次无追索
权应收款保理融资,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且收回全部应收款金额。有利于公司加速资
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支持公司业务的开展。本次
关联交易的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独
立性没有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
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次应收款保理融资有利于公司资金周转及现金流管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的独立性。董事会在对
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按规定进行了回避。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开展应收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资金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进行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