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8月25日,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议案,现就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中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为达到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目的,考虑分红除息对公司股价的影响, 公司增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的调整机制,并相应修订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相关条款及内容。本次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修订。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海坤、龚菊明、贝政新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