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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衡设计: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04-25  

                        公司代码:603017                              公司简称:中衡设计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86,764,528.97元。本报告期公司实施了中期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 67,618,957.50
元(含税)。另外,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27,008,853.00元(不含交易费用)。合计分红金额(含税)为94,627,810.50元,占2022年度合并报
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9.06%。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衡设计       603017              园区设计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胡义新                             李宛亭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
       电话                    0512-62586618                     0512-62586618
     电子信箱             security@artsgroup.cn              security@artsgroup.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的建筑设计行业与宏观经济、国民生活密切相关,也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
随着国家和社会对碳达峰(碳中和)、新型城镇化提质增效的重视,建筑业逐步转型和升级,促进

了低碳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 BIM 技术等建筑理念和技术在我国的普及,工程总承包、全过

程工程咨询等业态和商业模式也受到各级政府的鼓励和支持。2017 年 2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

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建筑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1)我国新型城镇化提质增效空间巨大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 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64.72%,比 2016 年末提高 7.32

个百分点。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新型城镇化建设将由追求速

度与规模向更加注重质量与品质转变。2022 年 6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

施方案》中提出了推进新型城市建设的要求,并强调顺应城市发展新趋势,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

式,建设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城市。新型城镇化提质增效工程将为我国绿色建

筑产业提供了新一轮的发展机遇。

    (2)我国建筑业转型升级趋势明显

    随着国家和社会对建筑质量、节能环保的重视,建筑业的转型和升级迫在眉睫,低碳绿色建

筑、数字化转型升级(数字城市、数字园区、数字建筑、AI 等)、装配式建筑和建筑师负责制等

建筑理念和技术在我国日益普及,前景广阔;另一方面,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业态和

商业模式也受到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鼓励和支持。

    ①低碳绿色建筑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路径之一

    2020 年 12 月 12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发表题为《继往开来,开启全球应对

气候变化新征程》的重要讲话,表示我国力争 2030 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李克强总理所作的《2022 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

作;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

    根据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发布的《中国建筑能耗研究报告(2020)》,2018 年全国建筑全过程碳

排放总量为 49.3 亿吨二氧化碳(占全国碳排放的 51.3%),全国建筑全过程能耗总量为 21.47 亿吨

标准煤当量(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 46.5%)。报告还预测全国建筑碳达峰时间为 2040 年,比国

家目标滞后 10 年,所以降低建筑能耗和碳排放量、大力发展低碳绿色建筑刻不容缓。2020 年 7

月 24 日,住建部联合发改委、银保监会等六部门印发了《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以积

极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确立具体工作目标,即到 2022 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

比达到 7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具体任务包括推动建筑实施绿

色设计、完善绿色建筑标识制度、提升建筑能效、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加强技术研发推广等。
    ②建筑行业数字化转型是大势所趋

    2021 年 12 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这是我国数字经济领域的首 部

国家级专项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 目标、

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聚焦建筑行业,2021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总结各地 CIM 基础平台建设

经验的基础上,对《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技术导则》进行了修订,推动城市物理空间

数字化和各领域数据融合、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打造智慧城市的三维数字底座,对于推动数字

社会建设、优化社会服务供给、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均具有

重要意义。

    “十四五”时期,数字经济将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发生深刻变革,对于设计行

业而言,面临广阔机遇,也存在诸多挑战,但这个势头不可逆转,且呈加速演进态势,数字化能

力将成为行业优秀企业在新一轮竞争中的关键能力。

    ③人工智能将为建筑设计行业带来深刻变革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发展智能建

造。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快场景创新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中指出,围绕安全便捷智能社会建设打造重大场景,以更智能的城市、更贴心的社会为导

向,在城市管理、交通治理等领域持续挖掘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机会,开展智能社会场景应用示范。

人工智能的新理论和技术创新层出不穷,应用场景日新月异,为整个建筑设计行业带来深刻变革。

云计算、元宇宙、AIGC 等新兴技术逐步渗透建筑产业链,改变建筑设计的生产方式、应用场景、

管理模式以及交付方式,更快的推动建筑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④装配式钢结构及预制 PC 结构驶入发展快车道

    发展装配式建筑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政策端支持力度不断增强。2022 年 1 月住建部印发了《“十

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提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并指出“十四五”期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

筑的比例达到 30%以上,同时提出“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高品质钢结构住宅建设,

鼓励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及“完善钢结构建筑标准体系,推动建立钢结构住宅

通用技术体系,健全钢结构建筑工程计价依据,以标准化为主线引导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

    ⑤工程总承包是建筑业主管部门鼓励的优先模式

    相较于传统承包模式而言,工程总承包模式具有三个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

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可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

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从而加快建设
进度、控制成本和提升质量;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

质量责任的承担人。

    2017 年 12 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指出,在

全面推行施工总承包的基础上,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综合实力强的大型设计和施工总

承包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各地每年都要明确不少于 20%的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的项目实施

工程总承包。

    2019 年 12 月,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

法》(建市规〔2019〕12 号),明确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

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建设内容明确、

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垫资建设”,该办法自 2020 年 3 月 1 日开

始实施。国务院于 2020 年 7 月发布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政府投资

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2022 年 1 月住建部印发了《“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提出“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并指出

“以装配式建筑为重点,鼓励和引导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工程项目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

模式”。

    全过程工程咨询将成为建筑业发展的必然方向

    全过程工程咨询不仅能够提高产业集约度,还能提高行业集中度,是建筑业新兴业态。2019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

改投资规【2019】515 号),从鼓励发展多种形式全过程工程咨询、重点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

优化市场环境、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2022 年 1 月住建部印发了《“十四五”

建筑业发展规划》,提出“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并指出“加快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交付

标准、工作流程、合同体系和管理体系,明确权责关系,完善服务酬金计取方式。发展涵盖投资

决策、工程建设、运营等环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鼓励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项

目带头推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和领军人才。”

    随着国家和各省市地区相关指导政策和制度的陆续出台,全过程工程咨询将成为建筑业发展

的必然方向。

    建筑师负责制是建筑业的重要改革之一

    从 2017 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在民用建筑
项目中加快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建筑师主导作用”,到 2017 年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关于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从 2015 年启动首个

试点——上海自贸保税区扩大到上海自贸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建厦门自贸区、辽宁自贸区大

连片区,建筑师负责制这一建筑业重要改革之一,随着国家政策、地方政策的支持和试点的增多,

方向逐步变得清晰。

    2019 年 9 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在民用建筑工程领域推行建筑师负责。

    2022 年 1 月住建部印发了《“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提出“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并指出“在

民用建筑工程项目中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在统筹协调设计阶段各专业和环节基础上,推行建筑师

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和服务。”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隶属于工程技术服务业,主要从事建筑专业领域的工程设计(含装配式设计、低碳绿色

建筑设计)、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及工程监理业务。公司立足于国内重要城市,尤其是各国家级、

省级新城及开发区,以公共建筑、高端工业建筑、民用建筑为主要业务领域,公司专注于提供贯

通建筑工程全产业链的工程技术服务,并致力于成为迈向卓越的国际一流设计与工程综合服务企

业。

    (1)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

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

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2)工程总承包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负责。

    (3)项目管理是指受业主委托,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

理和服务;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

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

    2、经营模式

    公司是以工程设计为核心的提供贯通建筑工程全产业链的工程技术服务企业,不仅能为建设

项目提供整体设计(包括规划咨询、建筑创作、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智能化设计、

装配式设计、BIM 设计、绿色生态设计等),还可以为建设项目提供项目管理、工程管理、工程

总承包、工程全过程咨询业务。该服务模式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充分保证产品质量,符合
建筑工程技术服务业国际惯例及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依靠已经建立的各种业务渠道、信息网络和客户关系,广泛收集与自身业务有关的项目

信息,并由专人做好客户关系的维护及信息的跟踪。公司主要采取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和客户

直接委托等方式承接业务,其中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投标是公司承接业务的主要方式。

    2020 年 1 月,公司董事长、首席总建筑师冯正功当选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这是由中华人

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评选的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最高荣誉称号,也是江苏省近 16 年来

当选的又一位建筑设计大师。根据住建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的规定,鼓励重大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和科技攻关项目优先由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承担。《江苏省

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也规定:对城市重要地段、重要景观地区的建筑工程,建

筑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公共建筑和省重要大型工程,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可以直

接发包给以建筑专业院士、住房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人民政府命名的设计大师为主创设计师的设计

单位。公司董事长此次被评为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一方面极大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行业

影响力,另一方面也为公司的业务拓展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公司获取的部分重大项目已是业

主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通过直接委托或邀标的方式委托以冯正功大师为代表的公司团队实施。

    3、行业地位

    (1)公司是江苏省最大的建筑设计企业,是国内建筑设计领域第一家 IPO 上市公司。2020

年 1 月,公司董事长、首席总建筑师冯正功当选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评选的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最高荣誉称号。

    (2)公司是最近一次公布(2020 年)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勘察设计收入前 100 强中唯

一入选的江苏省建筑设计企业。

    (3)在美国《工程新闻记录》(简称“ENR”)和中国《建筑时报》主办的“2022 年中国工程

设计企业 60 强”(含交通、化工、市政等全行业)排名中,公司以 2021 年设计营业收入(不包含

总承包的工程施工收入)位列第 41 位。

    (4)公司是国内开展以设计为主导的 EPC 总承包业务最早的建筑设计企业,历年来成效显

著,目前也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颁布后少数通过申报成功获

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建筑设计上市企业之一,已完备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所需“设

计资质+施工资质”的双资质条件。

    (5)2017 年下半年,住建部办公厅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装配式建

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函》(建办科函[2017]771 号),公司成为首批获得认定的“国家装配式建
筑产业基地”之一,一方面彰显公司在装配式建筑设计领域的雄厚技术实力,另一方面为公司进一

步拓展装配式建筑设计业务奠定了坚实根基。目前集团在住宅、工业和公建等所有建筑领域,装

配式技术都已得到广泛应用,集团约 80%以上的项目均包含装配式建筑设计,近 100%混凝土住

宅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苏州广播电视台现代传媒广场、苏州湾文化中心、苏州市第二工人文化

宫等多个项目被列为省级以上装配式示范项目。

    (6)2017 年上半年公司被住建部选定为全国首批 40 家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其中设计

企业为 24 家),可提供从前期咨询到招标代理、设计总包、项目管理等全过程技术服务。除之前

完成的博世(中国)上海总部大楼等外资项目,近期又完成了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

区起步区等大量标志性项目,并联合中衡咨询、浙江咨询开展了海门区海创大厦、长三角金融科

技产业中心等大型项目,充分发挥集团业务协同联动的优势。

    (7)公司子公司——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拥有国家工程监理最高资质——工程监

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是监理行业的最高资质,根据住建部相关规定,获得该资质的企业可承担

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并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

术咨询等业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增减(%)
总资产              3,394,118,900.08    3,292,954,681.28            3.07   3,717,239,812.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408,778,123.34    1,405,627,265.53            0.22   1,993,076,660.50
东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            1,759,952,767.40    1,793,657,513.34           -1.88   1,835,469,558.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6,764,528.97    -418,561,639.30           不适用    219,073,025.57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84,388,938.08    -440,329,158.23           不适用    194,673,217.07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64,015,484.43     354,250,886.34           -25.47    256,309,903.45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6.13             -24.89          不适用             11.32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1               -1.52         不适用              0.79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1               -1.52         不适用              0.79
/股)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279,120,444.89      383,656,655.51    321,553,761.68        775,621,905.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1,487,722.29        50,578,987.39       10,205,680.04          4,492,139.25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5,597,435.57        48,366,193.89        9,624,111.32           801,197.30
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23,079,012.41     131,197,250.36        39,350,866.91     216,546,379.57
金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8,65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2,28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      比例     限售条            况                   股东
       (全称)      增减          量          (%)      件的股     股份                        性质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境 内 非
苏州赛普成长投资
                   0           101,450,008      36.77        0      质押     47,000,000 国 有 法
管理有限公司
                                                                                        人
                                                                                             境 内 自
冯正功             0            19,755,714       7.16        0        无                 0
                                                                                             然人
                                                                                             境 内 自
张谨               0             7,260,460       2.63        0        无                 0
                                                                                             然人
苏州广电传媒集团                                                                             境内非国
                   0             6,355,932       2.30        0        无                 0
有限公司                                                                                     有法人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期   5,429,948     5,429,948       1.97        0        无                 0   其他
员工持股计划
                                                                                             境 内 自
柏疆红             0             3,572,105       1.29        0      质押      1,562,500
                                                                                             然人
苏州市历史文化名                                                           境 内 非
城发展集团创业投   0           3,177,966   1.15      0      无           0 国 有 法
资有限公司                                                                 人
                                                                             境内自
陆学君             0           3,042,964   1.10      0      无           0
                                                                             然人
                                                                             境内自
徐宏韬             0           2,693,192   0.98      0      无           0
                                                                             然人
                                                                             境内自
廖晨               0           2,569,228   0.93      0      无           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冯正功系赛普成长控股股东,冯正功与赛普成长系一致行动关
的说明                       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无
股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 175,995.28 万元,同比减少 1.88%,其中,设计咨询业务完成

营业收入 88,343.09 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 50.20%;工程总承包业务完成营业收入 55,739.15

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 31.67%;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业务完成营业收入 21,106.34 万元,

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 11.99%;招标代理及咨询完成营业收入 8,390.88 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

入的 4.77%。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676.45 万元;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8,438.89 万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339,411.89 万元,

同比增加 3.0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40,877.81 万元,同比增加 0.22%。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