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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曙光:关于“曙光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2019-01-30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19-006
债券代码:113517         债券简称:曙光转债
转股代码:191517         转股简称:曙光转股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曙光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517
        转股简称:曙光转股
        转股价格:51.28 元/股
        转股期起止日期:2019 年 2 月 11 日至 2024 年 8 月 6 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064 号文核准,曙光信息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6 日公开发行了 1,120 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12,000 万元,期限 6 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17 号文同意,公司 11.20 亿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曙
光转债”,债券代码“113517”。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曙光转债”自 2019 年 2 月 11 日起可转
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曙光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人民币 112,000 万元。
    (二)票面金额:人民币 100 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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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
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四)债券期限:6 年,自 2018 年 8 月 6 日至 2024 年 8 月 6 日。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自 2019 年 2 月 11 日至 2024 年 8 月 6 日。
    (六)转股价格:51.28 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代码和简称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517
    可转债转股简称:曙光转股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曙光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 1000 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
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 100 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
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
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 2019 年 2 月 11 日至 2024 年 8 月 6 日)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曙光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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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
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
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曙光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
即 2018 年 8 月 6 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
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51.28 元/股。自“曙光转债”发
行至今,公司未发生需调整转股价格的事项,因此“曙光转债”的转股价格仍为
人民币 51.28 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
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
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
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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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
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
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
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
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
护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
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
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
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
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
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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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曙光转债”的详细发行条款,请查阅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10-56308016
    联系传真:010-56308555
    联系邮箱:investor@sugon.com。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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