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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曙光: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2019-03-16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
要求,作为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 2018 年度对
外担保及控股股东和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
不存在其他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
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2018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补充子公司流动
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该等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截止至报告期末,子公司银行贷款已结清;

   3、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前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了有关决策程序;

   4、公司已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如实提供了公司全部对外担
保事项,信息披露准确、完整,担保风险已充分揭示。

    二、关于公司2018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经核查,我们认为:

   2018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8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
权利,没有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及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