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曙光:中科曙光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2021-05-06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1-024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18日,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
进行了核查,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示内容: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9日,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
向监事会成员反馈意见;
3、公示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内部
办公系统;
4、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分/子公
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分/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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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核查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文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
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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