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爱普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18-04-1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4 号)核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爱普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
股,并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作为爱普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持续
督导机构,对爱普股份《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
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
等人员交谈,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内部审计报告、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内
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
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爱普股份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爱普股份母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1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
                                                                       100
总额之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
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研究与开发、
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关联交易、生产管理、子公司管理、
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战略管理风险、成本控制风险、人力
资源风险、采购价格风险、市场营销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投资决策与实施风
险、管理架构风险、研究与开发风险、应收账款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
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要缺陷。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三、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2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3、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
致;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内部控重大缺陷的披露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披露一致。

四、会计师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爱普股份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2017 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现有
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
全,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效内部控制并得到了有效施
行;公司《评价报告 》真实、公允地反映了 2017 年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
行情况。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