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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普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4-16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
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
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 2017 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和《企业会计准
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相关规定,财政部对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下发了财会〔2017〕30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上述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等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上述相应会计准则。
    2018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受影响的           影响金额        影响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报表项目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资产处置收益项目       125,967.07     -751,029.73

按照《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营业外收入项目        -258,830.38      -10,511.70
会〔2017〕30 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在

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

“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
                                                       营业外支出项目        -132,863.31     -761,541.43
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

                                                         其他收益项目      16,521,216.08               0
订)之前,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

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之后,对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
                                                       营业外收入项目     -16,521,216.08               0
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比较数据不追

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