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股份: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4-24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议案之一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
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
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2017年
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 5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2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上海爱普食品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16 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7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关于对 2016 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
议案》、《关于 2017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
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16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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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
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
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
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7年,监事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
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相关
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17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
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
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没有发生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
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
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能够有效覆盖
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
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保证了公司完
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有效运转和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经营活
动过程中的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情形发生。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对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七)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其定价是以公司利益最大化,
市场公允价格和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当时
的公司章程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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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制订了《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
内,公司严格履行制度,及时关注和汇总与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在进入敏感期
前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向内幕信息知情人明确告知相关保密义务。同时,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保密情况进行自查监督。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现内幕交易以及被监管
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
2018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
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以上报告,请各位监事审议并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