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20 公司简称:爱普股份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爱普股份 603020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葛文斌 孔史杰 电话 86-21-66523100 86-21-66523100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733号 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733号 电子信箱 gewenbin@cnaff.com kongshijie@cnaff.com 1/4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2,203,891,868.79 2,204,982,772.80 -0.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04,002,066.13 1,898,604,677.45 0.28%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上年同期 (1-6月) 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821,121.25 -151,987,506.95 不适用 营业收入 1,236,007,765.07 1,193,497,836.67 3.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432,355.15 90,226,772.58 -39.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58,381,245.59 88,349,140.87 -33.92% 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3 4.85 减少2.0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01 0.2820 -39.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01 0.2820 -39.68%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2,553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条件的股份 例(%) 数量 的股份数量 数量 魏中浩 境内自然人 35.38 113,220,000 0 无 0 上海馨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9.00 28,800,000 0 无 0 上海轶乐实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16 13,320,000 0 无 0 肖峻 境内自然人 1.48 4,740,712 0 无 0 胡勇成 境内自然人 1.41 4,500,000 0 无 0 上海新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3 3,600,000 0 无 0 王圣文 境内自然人 1.02 3,257,048 0 无 0 费文耀 境内自然人 0.89 2,840,000 0 无 0 梅国游 境内自然人 0.84 2,688,000 0 无 0 2/4 吴音 境内自然人 0.76 2,418,000 0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魏中浩先生与上海轶乐实业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香精业务面临上游原材料供应短缺、价格大幅上涨的压力仍未消除;同时, 食品配料经销业务为维持市场份额,主动将产品毛利率维持在具有竞争优势的水平。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36 亿元,同比增长 3.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0.54 亿元,同比下降 39.67%。 公司未来将继续推进和深化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持续降低产品制造过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紧随食品消费升级趋势,丰富天然、安全、健康产品储备,为公司的发展打好基础。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三项会计 科目列报发生变化。变化的原因是基于本公司 2018 年继续执行财政部规定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开始执行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将 2017 年 1-6 月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上述会计列表的变化仅对公司上年同期 的利润表相关项目产生影响,即调增上年同期资产处置收益 19,888.98 元,相应地,调减上年同 期营业外收入 19,888.98 元。 3/4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8 年 8 月 29 日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