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04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规定,在 2018 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
会 2018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独立董事王鸿祥先生、独立董事王众先生
和董事葛文斌先生组成。并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王鸿祥先生担任主任
委员(召集人)。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未发生变化。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
(一)2018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 年度决算报告>的议
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对 2017
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关于 2018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关
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共 9 项议案。
(二)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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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共 1 项议案。
(三)2018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共 1 项议案。
(四)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共 1 项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
评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0 年至今一直聘用的审
计单位,其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
计意见。
(二)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和完善了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
(三)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内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内部审计,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
见。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
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相
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交
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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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我们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更好的完成公司
及董事会的各项委托,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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