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2019-05-16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 上证公函【2019】066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
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
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主营业务发展
近两年,公司业绩下滑明显,2017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25 亿元,同比
增长 1.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4 亿元,同比下滑 24.45%,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32 亿元,同比下滑 26.66%。2018 年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 25 亿元,同比增长 7.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 亿
元,同比下滑 23.59%,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7 亿元,同比下滑
19.22%。请公司结合行业发展及公司经营情况,补充披露以下信息。
1.关于公司业绩及主营业务。年报披露,香精、香料及食品配料行业周期性
不明显,其国内市场处于成长期。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具体的经营模式,
包括主要生产工艺、主要生产环节、上下游、主要产品等情况,近几年是否发生
较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原因;(2)在主营业务国内市场处于成长期的环境下,
公司近两年营收微增、净利润连续下滑的原因,是否与行业发展相背离;(3)针
对公司净利润连续下滑状况,未来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2.关于毛利率。2015 年至 2018 年,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 23.86%、21.15%、
19.09%、17.59%,近几年来持续下滑。分产品项下,报告期内公司香精、香料、
食品配料毛利率分别同比下滑 3.18%、7.93%、0.78%。其中,香精毛利率下滑系
下调部分产品单价及原材料涨价;食品配料经销毛利下降系上游主要供应商改变
销售模式,导致国内市场竞争加剧。请公司结合主要产品所处细分行业的供求关
系、发展态势、同行业情况等,补充披露:(1)香料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2)
香精下调部分产品单价的具体情况以及下调的原因;(3)食品配料上游主要供应
商改变销售模式的具体情况和具体影响;(4)对标同行业可比公司细分产品所存
在的差异,分析并说明存在差异的原因。
3.关于分季度业绩。年报披露,香精、香料及食品配料行业周期并不明显。
2018 年,公司分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6.27 亿元、6.09 亿元、6.33 亿元、6.3
亿元;分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632 万元、2811 万元、4197
万元、1375 万元;分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 2650 万元、3188
万元、3613 万元、1254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在各个季度营业收入基本稳定
的情况下,各个季度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4.关于存货和产销量。年报披露,公司主营业务模式为“以销定产”,公司
期末存货账面价值 3.88 亿元,同比增长 21.83%,其中库存商品期末余额 2.49
亿元;另外,公司主要产品生产量合计 26548 吨,同比增长 41.24%,销售量合
计 26083 吨,同比增长 34.24%,库存量合计 2652 吨,同比增长 58.71%。请公司
补充披露:(1)分产品项下库存商品的具体构成明细;(2)以产定销模式下存货
同比增长 21.83%、主要产品库存量同比增长 58.71%的原因及合理性;(3)2018
年主要产品新增库存量情况,与往年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
5.关于研发投入。年报披露,香料香精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全球主要香料
香精公司十分重视研发投入,每年研发资金投入一般占总销售额的 5%-10%。香
料香精的研发、制造及应用技术是公司的核心和竞争优势的集中体现,技术人员
尤其是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的产品创新、持续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公司注重技
术创新,加强科研投入。根据公司首发招股书,2011 年至 2014 年 1-9 月,公司
研发投入分别为 2043 万元、2119 万元、2363 万元、1805 万元,占当期营收比
例分别为 4.24%、4.36%、4.46%、4.61%。2015 年上市至今,公司研发投入分别
为 2063 万元、2050 万元、2031 万元和 2963 万元。占当期营收比例依次为 1.13%、
0.9%、0.87%和 1.19%。另外,公司研发人员从 2015 年的 182 人减少为 111 人,
占总人数的比例由 17.48%下降至 8.50%。请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发展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等,补充披露:(1)公司上市前后研发投入占营收
比例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公司研发投入占比较低的情况,说明公
司重视研发投入的主要方式;(3)报告期内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包括
项目名称、项目简介、阶段性成果等;(4)公司研发投入不及全球主要香料香精
公司研发投入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竞争优势的影响。
二、关于财务信息及其他
6.关于现金流。2015 年至 2018 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分别为 1.88 亿元、
1.58 亿元、4710.33 万元、-3656.5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经营活动净现
金流逐年减少的原因;(2)公司未来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7.关于应收账款。2018 年,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4.4 亿元,同比增长
37.67%,主要系部分新增大客户账期较长。请公司补充披露:(1)按照应收账款
前五名的对象名称,补充披露相应的交易事项、关联关系、账龄、坏账准备计提
的依据;(2)公司的信用销售政策及结算方式,新增大客户账期情况,并说明其
与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3)是否存在回收风险、相关回款安排,以及
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8.关于预付款项。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1.26 亿元,同比增长 67.99%,主要系
部分新增供应商结算方式与原有不同。请公司补充披露:(1)具体列示报告期内
新增预付款项的对象、金额和具体用途,并明确预付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2)
按预付款项的用途披露预付账款的构成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公司预付账款大
幅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3)部分新增供应商结算方式与原有不同的具体情况及
其原因。
9.关于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年报披露,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5.39 亿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 21.57%。香精香料业务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1.39 亿元,占该业
务年度采购总额 32.39%;配料业务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10.86 亿元,占该业务
年度采购总额 70.31%。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产品项下前五大客户的具体名
称、销售产品类别、销售金额、占比、是否为关联方;(2)分产品项下前五大供
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金额、占比、是否关联方;(3)配料业务前五名供应商占
比较高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10.关于收购标的公司业绩情况。年报披露,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增资及受
让原股东部分股权的方式对比欧(浙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比欧)
和上海盟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盟泽)进行投资,并成为其控股股东。
浙江比欧 2018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10 万元,未达到业绩承诺目
标,主要系原计划的新建产能未能如期投产所致,原股东承诺就差额部分补偿浙
江比欧现金 41 万元。上海盟泽 2018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382 万
元,已达到业绩承诺目标的 90%,差额部分顺延。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两
家子公司的经营模式、销售及回款政策和销售回款期限,分析其营业收入、应收
账款变化的原因,说明两家子公司是否为了达到业绩承诺,而加大赊销或改变销
售及回款政策;(2)自收购子公司产生商誉以来报告期各期末商誉减值测试的方
法,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认定的标准、依据和结果,商誉减值测试具体步骤和详
细计算过程,具体指标选取情况、选取依据及合理性,包括营业收入、收入增长
率、净利润、毛利率、费用率、净利率水平、自由现金流、折现率等重点指标的
来源及合理性;(3)结合收购子公司以来报告期各期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情况及
商誉减值计提情况,明确说明报告期各期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具有充分性和准确
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谨慎性要求。
11.关于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年报披露,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1.41 亿元,同比增长 354.48%,变化较大,主要系确认新增投资且全部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重估所致。其中,公司参与注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有限公
司 AICE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 AHL 公司)新一轮融资计划,投资 7956
万元,其中 3978 万元已认购股份 525 万股,剩余投资款 3978 万元认股数量截止
报告期末尚未确定。请公司补充披露:(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明细及变化情况;
(2)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公允价值确认依据;(3)公司投资 AHL 公司的具体安排
及主要考虑;(4)报告期内 AHL 公司资产、负债、营收、利润等主要财务数据,
相关会计处理及其依据;(5)AHL 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估依据及其处理处理是否合规。
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以上会计问题予以核实并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
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
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之前,
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以上为《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
织相关各方做好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