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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普股份: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1-08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 277 号北上海大酒店 3F 宴会
   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4,598,47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7.730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魏中浩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朱忠兰女士、陶宁萍女士、卢鹏先生、
   王鸿祥先生、徐耀忠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黄彦宾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
3、董事会秘书王玮华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44,597,076      99.9990                    1,400      0.001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控股子公
 1      司申请在新三板       1,262,810          99.8893        1,400          0.1107            0                0
        挂牌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上1项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
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萱律师、李孟颖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