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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普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30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
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2021
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 5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3 月 1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 12 项议案:
     (1)《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0 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 2021 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6)《关于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7)《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1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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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关于<2020 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2、2021 年 4 月 2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共 1 项议案。
     3、2021 年 8 月 30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2 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4、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共 1 项议案。
     5、2021 年 11 月 11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 3 项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
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
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
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监事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
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
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
项规定,相关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
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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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
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
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对募集
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没有发生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
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
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能够有效覆
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
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保证了公司完
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有效运转和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经营活
动过程中的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情形发生。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对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其他公司提供担保。
     (七)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其定价是以公司利益最大化,
市场公允价格和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当时
的公司章程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八)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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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最新监管要求对相关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
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信息披露实际运作中未违反相关规定,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九)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制度,及时关注和汇总与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
在进入敏感期前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向内幕信息知情人明确告知相关保密义务。
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情况进行自查监督。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现内
幕交易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
     (十)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
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
会的有关决议。


       三、2022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充分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忠实、勤勉地履
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作监督
检查,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并不断强化业务知识,推进监事会自
身建设,充分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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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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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