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股份: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30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共 6 名,分别为:魏中浩先生、葛文斌先生、徐耀忠先生、黄健先生、王
秋云先生、孟宪乐先生。
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在履职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勤勉尽责,现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
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关于非独立
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共 3 名,分别为:陶宁萍女士、卢鹏先生、吕勇先生。
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履职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勤
勉尽责,现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
名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关于独立董事
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
见
公司为独立董事发放津贴是肯定独立董事对公司发展中所作的贡献,同时也
有利于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方案是参照国内同行业其它企业,同时结
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现状而制定的,津贴预案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以下无正文)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陶宁萍 卢 鹏 王鸿祥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