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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普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3-04-2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爱普
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爱普股份《爱普香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爱普股份母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1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资产管
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
管理、关联交易、生产管理、子公司管理、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战略管理风险、成本控制风险、人力资源风险、采购价格风险、市场营销风
险、资金流动性风险、投资决策与实施风险、管理架构风险、研究与开发风险、
应收账款风险。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
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
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不存在调整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1%<资产   资产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潜在错报
                 的 5%                错报≤资产总额的 5%   1%
                 利润错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的 1%<利润   利润错报≤营业收入的
利润潜在错报
                 的 2%                错报≤营业收入的 2%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2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注册会计师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重大缺陷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
           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的内部控制问题;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重要缺陷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未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
           4、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的 1%﹤损失
财产损失   损失>资产总额的 5%                         损失≤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
           2、生产经营活动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3、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重大缺陷   4、重大媒体负面新闻流传,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声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6、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7、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一般失误;
           2、全资、控股子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建立恰当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
           决策层、管理层职责不清,未建立内控制度,管理散乱;
           3、一般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重要缺陷   4、媒体负面新闻流传,对公司声誉造成一般负面影响;
           5、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未形成严重后果;
           6、委派子公司的代表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企业利益受损;
           7、未建立信息搜集机制和信息管理制度,内部信息沟通存在严重障碍;
           对外信息披露未经授权;信息内容不真实,遭受外部监管机构处罚。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3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大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
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公司董事会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
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
发展。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爱普股份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规和
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和管理发展的要求,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2022年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较好,爱普股份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谭轶铭                     胡宇翔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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