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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股份: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7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及《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
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
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
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
化运作。现将 2022 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黄采鹰女士、黄彦宾先生,杨燕女士等 3 名监事组成,
于 2022 年 9 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2022 年 9 月 15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黄采鹰女士、黄彦宾先生,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杨燕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
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黄采鹰女士
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新一届监事会的选举产生,对优化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促进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5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4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
报告>的议案》等共 16 项议案。
    2、2022 年 6 月 21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共 1 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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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2 年 8 月 2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等共 3 项议案。
     4、2022 年 9 月 1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共 1 项议案。
     5、2022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共 1 项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
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法出席或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
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
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相关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
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
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对募集资金
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比欧(浙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
江比欧”)无法实现约定的业绩承诺,经各方一致同意,原股东方以人民币 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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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司及其他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浙江比欧股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
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能够有效覆盖
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
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保证了公司完
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有效运转和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经营活
动过程中的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情形发生。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对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其他公司提供担保。
     (七)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其定价是以公司利益最大化,
市场公允价格和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当时
的公司章程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最新监管要求对相关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严
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信息披露实际运作中未违反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制度,及时关注和汇总与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在
进入敏感期前以电话形式向内幕信息知情人明确告知相关保密义务。同时,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情况进行自查监督。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现内幕交易以及被
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
     (九)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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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
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
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
的有关决议。


      三、 监事会 2023 年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充分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忠实、勤勉地履行监
督职责,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
效履职进行监督。重点关注公司及子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
积极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并不断强化业务知识,推进监事会自身建
设,充分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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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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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