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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通联:新通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8-26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上

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进行了

认真的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资产划转系公司内部生产经营资产的调整,是为了进一步完

善及优化现有经营业务结构和管理结构,满足业务整合需要,有利于优化组织架

构和治理模式,提高整体运营效率。本次资产划转属于公司内部资产划转事项,

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划转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亦不会导致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

致同意本公司资产划转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刚、周玥、朱兵
                                                       2022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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