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帝股份: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3
转债代码:113514 转债简称:威帝转债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32 号”文《关于核准哈尔滨
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3.25 元。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6,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 21,66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4107 号”《验资报
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如下: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万元) 额(万元)
黑发改产业备
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
1 17,910.00 17,910.00 案[2011]93号
产能扩建
/哈发改备案
[2013]7号
黑发改产业备
汽车电子技术研发中 案[2011]92号
2 3,757.00 3,757.00
心建设 /哈发改备案
[2013]6号
合计 21,667.00 21,667.00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27日,公司累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12,502.39万元,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投 实际投资金额 已签订合同金额
序号 投资项目名称
资总额(万元) (万元) (万元)
汽车CAN总线控制
1 17,910.00 9,809.57 10,619.19
系统产能扩建
汽车电子技术研
2 3,757.00 2,692.82 2,842.61
发中心建设
合计 21,667.00 12,502.39 13,461.80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将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产能扩建项目实施进度调整至 2019 年 12
月完成。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根据中国制造 2025 的总体部署,依据《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指南》、《国家
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公司已完成针对老产品的自动生产线的设计及部
分建设。但由于换代产品即将投入生产,会逐渐替代老产品,原有生产线设计方
案已经不能满足换代产品的生产需求。为了避免出现建设完工就落后淘汰的情况
出现,部分自动生产线需要重新设计、规划。其中包括:自动贴插机生产线、自
动装配生产线、智能立体仓储系统,并可以与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对接,
形成综合性智能制造体系,满足公司生产需求。
由于以上设备属专用设备,根据需求进行特殊设计定制且周期较长,导致汽
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产能扩建项目建设进度再次滞后。公司将切实可行地加快推
进项目建设。
五、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调整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产能扩建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是根据客
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7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产能扩建项目实施进度
调整至 2019 年 12 月完成。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适当
地调整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产能扩建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
统产能扩建项目实施进度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程序
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影响预期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产能扩建项目实施进度是
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本次调整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产能扩
建项目实施进度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产能扩建项目实施进度。
七、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威帝股份本次调整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产能扩建
项目实施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汽车 CAN 总线控
制系统产能扩建项目实施进度的变化,不影响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产能扩建项
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威帝股份本次调整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产能扩建项目实施进度,已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的法律程序。
八、备查文件
(一)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